第63章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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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突發事件
星光要走合資合作之路是唯一的正確的發展出路。
在這個問題上,星光已經先後三次召開了全體股東大會,最後一次股東大會基本統一起了思想。
為了更加慎重起見,作為星光的法人代表的董事長鄭少卿還就合資合作問題多次向市裏領導匯報過,也得到了市裏領導們的大力支持。
為了將問題考慮的更周全一些,同時也是為了降低隱患和風險,鄭少卿幾乎考慮到了每一個細節。
在股東和一線員工中關於合作事宜的調查問卷,已經使鄭少卿心中有了底。其實,在事關企業的前途命運的重大決策問題上,他完全用不著瞻前顧後就可以拍板決定下來。
畢竟,在星光他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大股東,他的任何決定,其他的股東也都只能服從。但是,鄭少卿並沒有那麽做,也不想那麽做。在他的潛意識裏,他考慮更多的是民意。
當下,股東們的思想和絕大多數員工的意見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大家都傾向於走合資合作這條道路。鄭少卿的欣慰也正在於此。他甚至躊躇滿志,在設想著星光跟深圳皇家地產和翔鳳鋼鐵集團分別進行合作後的宏偉藍圖。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
正是一線員工中在調查問卷時那1.5%的“不讚成”票遲滯了星光對外合作的步伐,給星光的合作之路籠罩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由於一件突發性事件的不期而至,合作也暫時地被迫中斷。
現在看來,鄭少卿就合作問題多次召開股東會統一思想的做法無疑是十分正確的。
問題並沒有出在股東們的身上,問題恰恰出在了極少數的員工身上。這個“極少數”的員工也就那麽十幾個人。主要原因是他們感覺自己有些想不通,總認為如果憑星光的能力加快自身建設也不是沒有可能,一旦對外合作了,擔心自己的利益會受到損害。
在這種思想指導下,這部分“極少數”的員工並沒有通過正常的途徑向公司進行合理訴求或者反映情況。他們在“商議”之後,竟然采取了一種極端的方式企圖抵制星光的對外合作。錯誤的思想、魯莽的行動直接導致了這“極少數”的員工走向了犯罪的邊緣,著實令人惋惜。
在別人眼裏,魯智琛是一個什麽事情都敢幹的家夥。
這種說法雖說有些片面,主要是因為別人不真正了解他。其實魯智琛這人挺好的,不僅人長得帥氣,而且有文化,還喜歡打抱不平。既然別人不了解他,所以他也懶得和人家計較。不過,魯智琛從來都不會不主動地挑釁,一般都是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做出一兩件不那麽冷靜的事情來。再說兔子急了還咬人呢。特別是當他真的被逼急了的時候,難免一時頭腦發熱。比如,給活人獻個花圈什麽的。
就因為給星光的董事長鄭少卿送花圈,他這一輩子還有緣和警察打交道,還會在拘留所裏面呆上幾天。
在裏面的日子裏,審問他的警察都被他氣得笑了。警察問他,“你小子膽子還真不小,只聽說過給領導送禮的,還真的沒見過給領導送花圈的。你到底怎麽想的?知不知道這是犯罪?”
魯智琛當然知道他這種行為是犯罪,因為他就是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專業不對口,不好找工作,他這才極不情願地來到星光當了三班倒工人。
這次星光的對外合作,他是第一個表示堅決反對的。
由於給領導送過花圈,還因為在裏面呆了幾天,他一不小心就成了星光的“名人”。
也可以這麽說,魯智琛是星光有史以來第一個敢給領導送花圈的“名人”。
雖然這次事件是負面的,影響是惡劣的,性質是嚴重的,但他感覺其實並沒什麽。
在他看來,重要的是,他用實際行動證明了自己是一個有血性的人,一個敢於申張正義的人,雖然手段並不那麽光明磊落甚至有點卑劣。但是他認為至少遲滯了星光的對外合作,雖不一定完全能夠達到自己的目的,但也起碼亮明了自己的態度。在參與這起事件的11人中,魯智琛簡直就是英雄。
現在想來,連魯智琛自己都不敢相信那時是哪裏來的勇氣和狼膽。反正,事情已經做了,牽頭的並且是他,也沒有什麽感到可怕的。
這起事件的起因,是在一次酒後。
魯智琛等同一個車間的11名工友在閑聊中扯起了星光的對外合作問題,很多人都表示不願意合作,理由就是,合作了就得受人家的管制,不如現在舒服、自由一些。
再說,一旦合作成功,無論跟誰合作,也很難說大家的利益就能保全。正是因為擔憂這些,以魯智琛為首的一幫年輕人就借著酒勁密謀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既然已經無法阻止星光的對外合作,也不能就這麽由著他們去做,最起碼也要惡心他們一下,合作不成反而更好。
至於如何“惡心”一下星光的領導們,大家進行了集思廣益。
有的說,幹脆送“炸藥包”,用布包上土,再插上一根尼龍繩,做的跟真的一樣,一家送一包,就放在他們家門口,嚇唬嚇唬他們,咱也算解解氣。
有的提議,瞅準機會,把他們家的小轎車、自行車胎紮了,或者卸一只車軲轆賣了。
還有的建議,晚上分別往他們家扔石頭,砸他們家的玻璃,看他們以後還合不合作。
大家發言的時候,魯智琛就一直在笑,大家見他笑,以為他有什麽招。
魯智琛就否定了大家提出的所有想法,說出了自己早已想好了的主意,“要想真正達到惡心他們的目的,幹脆就給他們送個花圈。”
大家一聽,都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主意。接下來,他們幾個人趁著酒興,又秘密研究了行動方案。
花圈從哪裏來?這的確是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提到了點子上,魯智琛也一時沒考慮好。對這個問題,他們進行了專題討論和認真研究。方案一,去花圈店買,星光的公司領導一家一個。方案二,去野外墳頭上偷,關鍵是不可能有那麽多的花圈等著他們去偷。
最後經過集思廣益,他們放棄了原打算給公司領導每家送一個花圈的想法,決定去花圈店買一個最大的花圈,並且在挽聯上分別寫上他們每一個人的名字。
關於花圈在哪裏擺放,他們也作了詳細分析、探討。總的原則是,既要出這口惡氣,又要擴大影響,讓他們無地自容。誰讓他們愚弄職工,不顧職工的反對就對外進行合作,都是他們自找的!在決定了給他們送花圈這件事後,大家都覺得解恨。
大家一致建議由魯智琛來琢磨挽聯怎麽寫,就在魯智琛提筆準備寫上他們名字的時候,魯智琛突然感覺有點冒險。
他是這麽想的,決不能用毛筆寫,那樣,如果他們報了案,公安就會查,一對筆跡就會暴露。頃刻,魯智琛有了一個絕妙的主意。
魯智琛動員楊曉軍他們幾個從報紙上拼湊好挽聯上的字,覆印放大後一個個剪下來貼到長條白紙上。
上聯是那麽寫的:沈痛掉念XXX、XXX、XXX、XXX……同志逝世。
落款是這麽寫的:公平正義何在?敬挽。
他們決定淩晨四點行動,為此,他們還宣了誓,大家點頭,表示會堅守秘密,互不出賣。
按照分工,他們11人在淩晨四點就聚在了上下班的交通要道路口,趁著天黑,撐開花圈,用膠水粘上挽聯,然後用石頭壓住花圈的三根竹竿,確信風吹不倒後,他們迅速消失在了夜幕中。
早晨不到七點鐘的時候,如同他們所料,擺放花圈的地方早已被人圍的水洩不通。他們幾個人也擠在裏面看熱鬧,他們最關心的是想聽聽大家都在說些什麽。
星光保衛科的人很快就封鎖了現場,公安局的人也很快趕到了現場。
鄭少卿及聞訊趕來的班子成員一個個氣得臉色鐵青。
魯智琛和楊曉軍始終堅信這事不會查到他們頭上,因為他們是那麽地小心翼翼。
擺弄花圈、在長條白紙上貼字時,他們也都一直戴著白手套,他們相信自己不會留下可以供公安偵破的任何信息,這一點,他們確信做的天衣無縫。
接連一個星期,他們都是在快樂和心驚膽戰中度過的。
那天下午,魯智琛正上著班,一輛警車閃著警燈悄悄地停在了車間門口,兩個警察把他帶到了局裏。和魯智琛一起來到警察局的還有楊曉軍、馬文明、邵大偉。
直到這時,魯智琛才明白,這一天遲早要到來。
魯智琛問警察,憑什麽把我們帶到這裏?
負責審問他的那位警察很幽默,“你真讓我開了眼,虧你還是學法律的大學生。”
魯智琛說,“請你回答我,怎麽認定就是我們幹的?”
警察說,“你以為我們警察是吃幹飯的,百密難有一疏,說,是不是你的主謀”?
警察這麽一說,魯智琛知道兜裏包不住火,想了想就說,“是我讓他們幹的,這事與他們沒關系。”
警察讓魯智琛在筆錄上簽了字,魯智琛看也沒看就簽了字。
在裏面呆了幾天,魯智琛還有楊曉軍他們就都被放出來了。
這出乎魯智琛的意料。
他原以為這次進去後,不被判刑也得被勞教幾年,沒想這麽快就被放了出來。
星光派車把他們幾個接了回去。
除了魯智琛外,他們10個人都有點害羞。
從裏面出來的第二天,車間主任通知魯智琛去公司開會。
陸續到來的還有楊曉軍他們10個人。
在座的是星光的高層領導。
除鄭少卿外,挽聯的名單上的另外幾位領導看魯智琛時的眼神都綠了。
魯智琛預感到他們幾個都會被星光開除。
良久,鄭少卿說,“送花圈這件事,對我們當領導的是一個深刻的警示。它告誡我們,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沒有做好,首先是我這個當董事長的責任!”
頓了頓,鄭少卿又對著他們幾個說,“送花圈這件事在社會上影響是極壞的,說嚴重點就是一種犯罪行為!你們幾個一定要深刻認識到所犯的錯誤,改正了還是好同志……”
鄭少卿的話說得雖然十分嚴厲,但同時也給魯智琛等人吃了顆定心丸。鄭少卿並沒有打算深究這件事,最終決定還是對犯錯誤的這些員工給予網開一面,原諒他們。
其他在座的公司領導內心仍然怒氣難平。
魯智琛也已經深深地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於是,他在會上主動站起來作了檢討,並向在座的每一位公司領導們鞠了一躬。
花圈事件就這樣結束了。
後來,一個偶然的機會,星光公開招考一名法律顧問,資格審查時,魯智琛被刷了下來。
魯智琛就去找星光辦公室主任哈士奇和人力資源部部長賴少山,哈士奇和賴少山也很為難,他們雖然知道魯智琛是學法律的,但就是因為花圈事件,魯智琛連報考的資格都沒有。
哈士奇對魯智琛說,“關鍵是你帶頭給領導們送過花圈!影響太壞!這樣吧,我請示領導後再說,按說像你這樣的人是不允許報名的。”
魯智琛覺得,要想跳出車間,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
很快,哈士奇就回覆了他,“你如果覺得自己行,那就報名試一試。”
就魯智琛報考星光法律顧問一事,哈士奇和賴少山倆人是十分慎重的。他們不敢擅自決定是否給魯智琛報名。為此,他們倆人共同來到了董事長辦公室請示了鄭少卿。
鄭少卿聽後明確地告訴他們倆人,過去的事情一筆勾銷,要看主流。魯智琛已經對所犯的錯誤進行了認錯並加以改正了,說明他的思想還是進步的,也還是有所追求的。機會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以前他犯過錯誤就連他考試報名的資格都給剝奪了,這樣明顯的不公平。
在鄭少卿的直接過問下,魯智琛最終報上了名。
考試結果下來後,魯智琛是第一名。
真正研究人選的時候,會上有的領導是很不讚成錄用魯智琛的。
關鍵時刻,鄭少卿還是堅持說了一些公正的話,“每個人年輕時都會犯錯誤,不能盯住那點錯誤不放,要說氣憤,我當然也很氣憤,因為花圈的挽聯上我的名字是第一個!”
鄭少卿接著說,“我們現在是選拔培養人才,要不拘一格。”
鄭少卿的一句話,決定了魯智琛的命運,魯智琛成為了星光公司的一名法律顧問。
在機關,魯智琛從幹事做起,一步一個腳印,紮實做人,認真做事,先後為星光追回了十幾年前的幾筆貨款債務,維護了星光的利益。由於業績突出,不久,魯智琛擔任了星光公司法規處處長助理。
經歷了“花圈事件”之後,經過了一番“折騰”,星光的員工進一步認識到了星光對外合作的意義。大家的思想空前的一致。
鄭少卿覺得,合作之路必須要堅定不移地走下去,星光的對外合作也必須一定要獲得成功!他相信,這一天也並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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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要走合資合作之路是唯一的正確的發展出路。
在這個問題上,星光已經先後三次召開了全體股東大會,最後一次股東大會基本統一起了思想。
為了更加慎重起見,作為星光的法人代表的董事長鄭少卿還就合資合作問題多次向市裏領導匯報過,也得到了市裏領導們的大力支持。
為了將問題考慮的更周全一些,同時也是為了降低隱患和風險,鄭少卿幾乎考慮到了每一個細節。
在股東和一線員工中關於合作事宜的調查問卷,已經使鄭少卿心中有了底。其實,在事關企業的前途命運的重大決策問題上,他完全用不著瞻前顧後就可以拍板決定下來。
畢竟,在星光他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大股東,他的任何決定,其他的股東也都只能服從。但是,鄭少卿並沒有那麽做,也不想那麽做。在他的潛意識裏,他考慮更多的是民意。
當下,股東們的思想和絕大多數員工的意見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大家都傾向於走合資合作這條道路。鄭少卿的欣慰也正在於此。他甚至躊躇滿志,在設想著星光跟深圳皇家地產和翔鳳鋼鐵集團分別進行合作後的宏偉藍圖。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
正是一線員工中在調查問卷時那1.5%的“不讚成”票遲滯了星光對外合作的步伐,給星光的合作之路籠罩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由於一件突發性事件的不期而至,合作也暫時地被迫中斷。
現在看來,鄭少卿就合作問題多次召開股東會統一思想的做法無疑是十分正確的。
問題並沒有出在股東們的身上,問題恰恰出在了極少數的員工身上。這個“極少數”的員工也就那麽十幾個人。主要原因是他們感覺自己有些想不通,總認為如果憑星光的能力加快自身建設也不是沒有可能,一旦對外合作了,擔心自己的利益會受到損害。
在這種思想指導下,這部分“極少數”的員工並沒有通過正常的途徑向公司進行合理訴求或者反映情況。他們在“商議”之後,竟然采取了一種極端的方式企圖抵制星光的對外合作。錯誤的思想、魯莽的行動直接導致了這“極少數”的員工走向了犯罪的邊緣,著實令人惋惜。
在別人眼裏,魯智琛是一個什麽事情都敢幹的家夥。
這種說法雖說有些片面,主要是因為別人不真正了解他。其實魯智琛這人挺好的,不僅人長得帥氣,而且有文化,還喜歡打抱不平。既然別人不了解他,所以他也懶得和人家計較。不過,魯智琛從來都不會不主動地挑釁,一般都是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做出一兩件不那麽冷靜的事情來。再說兔子急了還咬人呢。特別是當他真的被逼急了的時候,難免一時頭腦發熱。比如,給活人獻個花圈什麽的。
就因為給星光的董事長鄭少卿送花圈,他這一輩子還有緣和警察打交道,還會在拘留所裏面呆上幾天。
在裏面的日子裏,審問他的警察都被他氣得笑了。警察問他,“你小子膽子還真不小,只聽說過給領導送禮的,還真的沒見過給領導送花圈的。你到底怎麽想的?知不知道這是犯罪?”
魯智琛當然知道他這種行為是犯罪,因為他就是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專業不對口,不好找工作,他這才極不情願地來到星光當了三班倒工人。
這次星光的對外合作,他是第一個表示堅決反對的。
由於給領導送過花圈,還因為在裏面呆了幾天,他一不小心就成了星光的“名人”。
也可以這麽說,魯智琛是星光有史以來第一個敢給領導送花圈的“名人”。
雖然這次事件是負面的,影響是惡劣的,性質是嚴重的,但他感覺其實並沒什麽。
在他看來,重要的是,他用實際行動證明了自己是一個有血性的人,一個敢於申張正義的人,雖然手段並不那麽光明磊落甚至有點卑劣。但是他認為至少遲滯了星光的對外合作,雖不一定完全能夠達到自己的目的,但也起碼亮明了自己的態度。在參與這起事件的11人中,魯智琛簡直就是英雄。
現在想來,連魯智琛自己都不敢相信那時是哪裏來的勇氣和狼膽。反正,事情已經做了,牽頭的並且是他,也沒有什麽感到可怕的。
這起事件的起因,是在一次酒後。
魯智琛等同一個車間的11名工友在閑聊中扯起了星光的對外合作問題,很多人都表示不願意合作,理由就是,合作了就得受人家的管制,不如現在舒服、自由一些。
再說,一旦合作成功,無論跟誰合作,也很難說大家的利益就能保全。正是因為擔憂這些,以魯智琛為首的一幫年輕人就借著酒勁密謀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既然已經無法阻止星光的對外合作,也不能就這麽由著他們去做,最起碼也要惡心他們一下,合作不成反而更好。
至於如何“惡心”一下星光的領導們,大家進行了集思廣益。
有的說,幹脆送“炸藥包”,用布包上土,再插上一根尼龍繩,做的跟真的一樣,一家送一包,就放在他們家門口,嚇唬嚇唬他們,咱也算解解氣。
有的提議,瞅準機會,把他們家的小轎車、自行車胎紮了,或者卸一只車軲轆賣了。
還有的建議,晚上分別往他們家扔石頭,砸他們家的玻璃,看他們以後還合不合作。
大家發言的時候,魯智琛就一直在笑,大家見他笑,以為他有什麽招。
魯智琛就否定了大家提出的所有想法,說出了自己早已想好了的主意,“要想真正達到惡心他們的目的,幹脆就給他們送個花圈。”
大家一聽,都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主意。接下來,他們幾個人趁著酒興,又秘密研究了行動方案。
花圈從哪裏來?這的確是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提到了點子上,魯智琛也一時沒考慮好。對這個問題,他們進行了專題討論和認真研究。方案一,去花圈店買,星光的公司領導一家一個。方案二,去野外墳頭上偷,關鍵是不可能有那麽多的花圈等著他們去偷。
最後經過集思廣益,他們放棄了原打算給公司領導每家送一個花圈的想法,決定去花圈店買一個最大的花圈,並且在挽聯上分別寫上他們每一個人的名字。
關於花圈在哪裏擺放,他們也作了詳細分析、探討。總的原則是,既要出這口惡氣,又要擴大影響,讓他們無地自容。誰讓他們愚弄職工,不顧職工的反對就對外進行合作,都是他們自找的!在決定了給他們送花圈這件事後,大家都覺得解恨。
大家一致建議由魯智琛來琢磨挽聯怎麽寫,就在魯智琛提筆準備寫上他們名字的時候,魯智琛突然感覺有點冒險。
他是這麽想的,決不能用毛筆寫,那樣,如果他們報了案,公安就會查,一對筆跡就會暴露。頃刻,魯智琛有了一個絕妙的主意。
魯智琛動員楊曉軍他們幾個從報紙上拼湊好挽聯上的字,覆印放大後一個個剪下來貼到長條白紙上。
上聯是那麽寫的:沈痛掉念XXX、XXX、XXX、XXX……同志逝世。
落款是這麽寫的:公平正義何在?敬挽。
他們決定淩晨四點行動,為此,他們還宣了誓,大家點頭,表示會堅守秘密,互不出賣。
按照分工,他們11人在淩晨四點就聚在了上下班的交通要道路口,趁著天黑,撐開花圈,用膠水粘上挽聯,然後用石頭壓住花圈的三根竹竿,確信風吹不倒後,他們迅速消失在了夜幕中。
早晨不到七點鐘的時候,如同他們所料,擺放花圈的地方早已被人圍的水洩不通。他們幾個人也擠在裏面看熱鬧,他們最關心的是想聽聽大家都在說些什麽。
星光保衛科的人很快就封鎖了現場,公安局的人也很快趕到了現場。
鄭少卿及聞訊趕來的班子成員一個個氣得臉色鐵青。
魯智琛和楊曉軍始終堅信這事不會查到他們頭上,因為他們是那麽地小心翼翼。
擺弄花圈、在長條白紙上貼字時,他們也都一直戴著白手套,他們相信自己不會留下可以供公安偵破的任何信息,這一點,他們確信做的天衣無縫。
接連一個星期,他們都是在快樂和心驚膽戰中度過的。
那天下午,魯智琛正上著班,一輛警車閃著警燈悄悄地停在了車間門口,兩個警察把他帶到了局裏。和魯智琛一起來到警察局的還有楊曉軍、馬文明、邵大偉。
直到這時,魯智琛才明白,這一天遲早要到來。
魯智琛問警察,憑什麽把我們帶到這裏?
負責審問他的那位警察很幽默,“你真讓我開了眼,虧你還是學法律的大學生。”
魯智琛說,“請你回答我,怎麽認定就是我們幹的?”
警察說,“你以為我們警察是吃幹飯的,百密難有一疏,說,是不是你的主謀”?
警察這麽一說,魯智琛知道兜裏包不住火,想了想就說,“是我讓他們幹的,這事與他們沒關系。”
警察讓魯智琛在筆錄上簽了字,魯智琛看也沒看就簽了字。
在裏面呆了幾天,魯智琛還有楊曉軍他們就都被放出來了。
這出乎魯智琛的意料。
他原以為這次進去後,不被判刑也得被勞教幾年,沒想這麽快就被放了出來。
星光派車把他們幾個接了回去。
除了魯智琛外,他們10個人都有點害羞。
從裏面出來的第二天,車間主任通知魯智琛去公司開會。
陸續到來的還有楊曉軍他們10個人。
在座的是星光的高層領導。
除鄭少卿外,挽聯的名單上的另外幾位領導看魯智琛時的眼神都綠了。
魯智琛預感到他們幾個都會被星光開除。
良久,鄭少卿說,“送花圈這件事,對我們當領導的是一個深刻的警示。它告誡我們,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沒有做好,首先是我這個當董事長的責任!”
頓了頓,鄭少卿又對著他們幾個說,“送花圈這件事在社會上影響是極壞的,說嚴重點就是一種犯罪行為!你們幾個一定要深刻認識到所犯的錯誤,改正了還是好同志……”
鄭少卿的話說得雖然十分嚴厲,但同時也給魯智琛等人吃了顆定心丸。鄭少卿並沒有打算深究這件事,最終決定還是對犯錯誤的這些員工給予網開一面,原諒他們。
其他在座的公司領導內心仍然怒氣難平。
魯智琛也已經深深地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於是,他在會上主動站起來作了檢討,並向在座的每一位公司領導們鞠了一躬。
花圈事件就這樣結束了。
後來,一個偶然的機會,星光公開招考一名法律顧問,資格審查時,魯智琛被刷了下來。
魯智琛就去找星光辦公室主任哈士奇和人力資源部部長賴少山,哈士奇和賴少山也很為難,他們雖然知道魯智琛是學法律的,但就是因為花圈事件,魯智琛連報考的資格都沒有。
哈士奇對魯智琛說,“關鍵是你帶頭給領導們送過花圈!影響太壞!這樣吧,我請示領導後再說,按說像你這樣的人是不允許報名的。”
魯智琛覺得,要想跳出車間,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
很快,哈士奇就回覆了他,“你如果覺得自己行,那就報名試一試。”
就魯智琛報考星光法律顧問一事,哈士奇和賴少山倆人是十分慎重的。他們不敢擅自決定是否給魯智琛報名。為此,他們倆人共同來到了董事長辦公室請示了鄭少卿。
鄭少卿聽後明確地告訴他們倆人,過去的事情一筆勾銷,要看主流。魯智琛已經對所犯的錯誤進行了認錯並加以改正了,說明他的思想還是進步的,也還是有所追求的。機會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以前他犯過錯誤就連他考試報名的資格都給剝奪了,這樣明顯的不公平。
在鄭少卿的直接過問下,魯智琛最終報上了名。
考試結果下來後,魯智琛是第一名。
真正研究人選的時候,會上有的領導是很不讚成錄用魯智琛的。
關鍵時刻,鄭少卿還是堅持說了一些公正的話,“每個人年輕時都會犯錯誤,不能盯住那點錯誤不放,要說氣憤,我當然也很氣憤,因為花圈的挽聯上我的名字是第一個!”
鄭少卿接著說,“我們現在是選拔培養人才,要不拘一格。”
鄭少卿的一句話,決定了魯智琛的命運,魯智琛成為了星光公司的一名法律顧問。
在機關,魯智琛從幹事做起,一步一個腳印,紮實做人,認真做事,先後為星光追回了十幾年前的幾筆貨款債務,維護了星光的利益。由於業績突出,不久,魯智琛擔任了星光公司法規處處長助理。
經歷了“花圈事件”之後,經過了一番“折騰”,星光的員工進一步認識到了星光對外合作的意義。大家的思想空前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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